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26 21:21:15 来源:学院办公室 文章被浏览
各院系、各部门:
经学院领导研究,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4月4日(星期五)为清明节法定假日,根据有关规定放假一天。四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休息。
二、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项工作,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要提前做好对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平稳度过假期。
四、值班人员必须全部按时到岗,不准空岗、迟到、早退或中间脱岗,值班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特别强调,在值班中如有违反规定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各部门的值班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学院中层以上干部手机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五、4月3日下班前要认真进行检查,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度假。
特此通知  
  
Copyright © 2003-2008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津教备0199号 津ICP备05001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