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春季高考学院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9 14:58:42 来源:招生办公室 文章被浏览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改革坚持“高端多元、中端稳定、低端放开”的思路,扩大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试点,实行多元化的录取管理体制,改变一考定终身的现状,给学生提供多次入学机会,营造宽松的教育环境,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普通高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探索高职院校学生选拔机制,2008年春季高考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将采取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办法,从中专、中职、中技毕业生及往届高中生中招生,选拔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技术教育,愿意从事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本着公开招生章程、公正选拔、公平竞争,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我校单独招生工作,特制订单独命题、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08年度春季高考普通批次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春季高考录取。2008年我校单独考试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一、       指导思想

1. 通过实行“文化课参加统一春季高考,专业课院校自主安排考试阅卷,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 单独命题、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成绩达到天津市春季高考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分数线后,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二、       报考条件及要求

1.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中专、中职、中技学校毕业生或往届高中生,具有天津市学籍,已报考天津市2008年春季高考且成绩达到春季高考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工作线,具备报考专业所要求的工种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等级证书;

3)  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普通中学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中专、中职、中技学校在校生;

2)  被普通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三、       招生专业计划:

1、会计专业:                25人;

2、移动通信技术专业:        25人;

四、       报名和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及地点:根据天津市2008年春季高考时间安排待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公布后于2008年四月中下旬进行(报名情况请登陆学院网站www.tedazj.com),参加单独命题、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2.报名办法:考生在确认春季高考成绩达到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持2008年春季高考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及报考相关专业等级证书或劳动局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2008年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同时说明操作技能水平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报名,核发准考证。报名形式为现场报名

3. 志愿填报: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4.单独考试报名及测试费: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标准及天津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       考试

1.单独命题、自主招生考试科目

单独命题、自主招生考试专业测试工作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笔试命题、考试及面试工作由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

单独命题、自主招生考试笔试科目按招生类别设置如下

1)会计专业:

考试内容:英语口语测试、文字录入。

2)移动通信技术专业:

考试内容:英语笔试、电路(物理电路部分)。

2.命题: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下,根据天津市现行职专相关专业科目教材及高职专业基础要求指定考试内容及相关参考教材,实施命题工作。

⑴考纲。由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根据天津市现行职专相关专业科目教材及高职专业基础要求拟定专业考试大纲并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在网上公布。

⑵命题。命题参考高考“入闱”方式,由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在市考试院监督下自主命题。各专业应分别出AB两套试题并附标准答案,制卷前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考试试题。

试题难度比例应为:一般难度40%;中等难度40%;选拔难度20%。试卷题型见学院网站考试大纲。

⑶制卷。命题结束后,由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制卷并于考试前一天运抵学院保密室集中保存。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自试卷进入保密室开始至试卷领取前相关人员不得离开并不得用任何方式与外界进行联系,试卷运输及保存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监督。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08426

考试地点: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单独考试由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设置考场及监考发卷事宜,下属各教学院系及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监考教师。

4判卷及成绩登统。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下,由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根据标准答案集中判卷。判卷结束后根据天津市考试院统一数据库格式对考生专业成绩进行录入整理形成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考试院。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方便考生查询。

六、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看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若考生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证明材料。

七、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教育部、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分数线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招生专业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录取新生按照德、智、体、技能全面衡量依据总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总成绩为考生春季高考成绩、科类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照顾分之和。

3、照顾政策:所有参加自主招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均享受天津市2008年春季高考有关照顾加分政策;凡取得所报考专业相关工种中级或二级证书者,加30分;凡取得所报考专业相关工种高级或三级证书者加50分;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政策时,只可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4、结果公布:录取结束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6、其他问题:

1已被我校单独命题、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08年度春季高考统一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08年天津市春季高考统一录取。

2单独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计划调到春季高考普通批次录取。

九、        新生入学

考生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后,与2008年春季高考统招生一并入学,并享受统招生同等学历待遇。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文化课、操作技能复试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十、        待遇

与普通高考入学新生同等待遇,获得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十一、              学费和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十二、                  招生机构及职责

1、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组织协调工作,对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审核确定单独招生拟录名单。

  长: 姜炳坤

副组长: 陶惠民

组员: 朱世强、田新来、马艳玲、闫金奎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马艳玲

成员: 闫金奎、郭昕

2监督机构及机制

成立纪检监察组制定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学院纪监部门参与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章程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招生考试廉政建设,实行“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的制度。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报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考务组:负责考场组织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等。 

4、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组: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本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并选拔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经过培训的骨干教师参加考试录取工作。

组长:

成员:

十三、                  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

邮政编码:300457

咨询电话:022-606626886066278860662588

    真:022-60662588

E-MAIL  1112@tedaz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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