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院招生的对象?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3-26 15:47:07 来源:事业发展处 文章被浏览
答:我院招生分为春季和秋季。
一、春季招生:
(1)招收在天津有正式学籍的应届“三校” (即: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高职毕业证书。
(2)招收本市有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往届“三校”毕业生和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高职毕业证书。
二、秋季招生
符合天津市报考条件的本市及外省市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高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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